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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办理图书馆借阅证?
答:凡我院教工,可凭工作证及一张彩色近照,来馆办理借阅证;学生在入校时,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借阅证。
借书证丢失了怎么办?
答:读者丢失借书证后,应立即利用OPAC公共查询系统中“我的图书馆”进行挂失(以避免图书被他人冒名借出,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)。若借阅证找到后,凭借阅证到馆办公室办理解挂手续。因未办理挂失手续所产生一切后果,均由本人负责。
可以使用别人的借阅证借书吗?
答: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使用他人借阅证者,一经发现,图书馆将对双方予以处罚。
调离、毕业、退学的读者需要办理退证手续吗?
答:凡调离、毕业、退学的读者必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,并交回其借阅证(如不交回借阅证,需交费10.00元)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图书过期为什么要罚款?
答: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,提高图书的利用率。
图书过期罚款有哪些规定?
答: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,如超期请交逾期罚款。若读者在第一、第二借书处所借的图书超期,则3天内免交图书
逾期罚款;超期3天则需从超期日起缴纳图书逾期罚款,每册图书的逾期罚款为0.10元/天;图书超期60天以上缴纳逾期罚款0.20元/天。若读者在新书借阅室所借的图书超期(其借书期限为7天),应交
逾期罚款0.50元/天,超期7天以上,图书逾期罚款为1.00元/天。详情请参见主页“读者指南”栏目下的“图书馆规则”。
本人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,可以免除罚款吗?
答:不可以。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。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,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,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,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。
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?
答:当读者持有过期图书的过期罚款超出1元钱时,将被停止借书且不能办理图书的续借和预约。但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过期罚款后将立即恢复读者借书的权力。
读者借阅证上存有图书逾期罚款影响继续借书吗?
答:影响。读者借阅证上存有图书逾期罚款请及时缴纳,否则您将会被停止借书和办理其它图书的续借和预约。
各类读者借书数量相同吗?
答:不同。本校各类读者借书数量为: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为15册,高级职称者以下及研究生为10册,本专科生为5册。
如何办理补证手续?
答:读者借阅证挂失并还清所借图书后,方可到馆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。补证时,请交一张一寸彩色近照和补证费10.00元。
允许读者在还一本书的同时又马上将其借出吗?
答:不允许。为保障全体读者的利益,归还的图书在工作人员重新上架之后才可以出借。
在哪办理图书归还手续?
答:读者所借图书到所借图书的借书处办理还书手续。
读者“密码”遗忘了,怎么办?
答:读者若将密码遗忘,请到图书馆二楼馆办公室办理密码恢复,并收取一定的费用。
文史新书借阅室的图书每人可以借几册?借期几天?
答:文史新书借阅室的图书每人只允许借1册(占读者总借书限额),借阅期限为7天。图书超期应交逾期罚款0.50元/天,超期7天以上,图书
逾期罚款为1.00元/天。具体请参见图书馆主页“读者指南”栏目下的“图书馆规则”《
文史新书借阅室借阅规则》中的有关规定。
在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?
答:社会科学方面的图书集中在二楼第一借书处,自然科学方面的图书集中在图书馆三楼第二借书处,读者凭本人图书借阅证进入借书处,换取代书板后,即可从书架上选取图书,并在相应借书台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近几年的新书收藏在图书馆三楼
文史新书借阅室和社科新书借阅室。
专业书阅览室内的图书外借吗?
答:专业书阅览室内的图书不外借,只供室内阅览。且读者每次取书只限一册,不可多取,以免影响他人阅览。
遗失书刊该如何办理赔偿手续?
答:读者如将所借的书刊遗失,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。若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,则需交纳技术处理费5.00元。如赔偿原书刊有困难,应按规定赔偿。具体请参见图书馆主页“读者指南”栏目下的“图书馆规则”中的《遗失、污损书刊的处理办法》。 |